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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宣判/柯P一審速判17年 陳揮文拿1狀況對比:鄭文燦懂躲

記者 林恩如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26 19:3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6 19:34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華子琛、胡瑞麒攝影)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華子琛、胡瑞麒攝影)

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宣判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依涉犯貪污等罪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資深媒體人陳揮文指出,同樣涉貪的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更早被起訴,但至今一審都尚未宣判,甚至還沒終結辯論,「拖拖拉拉,鄭文燦已經換了3個法官欸」;他認為,鄭文燦至今低調,「他知道說,要怎麼躲掉民進黨的政治追殺」。

柯文哲被訴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及政治獻金案涉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案,遭求刑28年6個月,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下午2時30分一審宣判,柯文哲收賄等罪重判17年,褫奪公權6年。陳揮文在TVBS節目《新聞大白話》上表示,對於柯文哲一審被判17年,他呼籲小草們不要太難過,幸災樂禍的人也不用太高興,因為這只是一審判決,還不是定讞的判決。

 

陳揮文進一步指出,新竹市長高虹安一審被判7年4個月,但案件進入高院時,高虹安很幸運地抽到比較友善的合議庭,她的貪污罪就改判無罪了。他也提到,鄭文燦比柯文哲早起訴4個月,其一審判決結果至今都尚未出爐,甚至終結辯論都還沒開,「拖拖拉拉,鄭文燦已經換了3個法官欸,你能想像嗎」。

陳揮文指出,鄭文燦被起訴至今也已經1年多,這段時間他非常低調,也完全沒有開直播、接受專訪,甚至公開指控總統賴清德打壓,或是對2026、2028表態等,「他知道說,要怎麼躲掉民進黨的政治追殺」。
 

陳佩琪:找到柯文哲貪錢給我的證據「我去北院跳樓」


 
柯文哲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仍可上訴。雖然檢方指控「小沈1500」是賄款的關鍵,不過審判長認為沒補強證據、無法認定犯罪事實,但認定柯文哲收了威京集團沈慶京210萬的「前金」,涉犯收賄罪。

對此,柯文哲妻子陳佩琪直呼,「這些錢不到我年收入的一半」,並強調自己不買名牌,不好美食,不請傭人,每天搭公車上下班,到底貪210萬給她幹什麼?請問錢在哪裡?並指五天後辯論庭直播出來,請大家幫找柯文哲貪錢給陳佩琪的證據,「直播完,證據明確了,說到做到,我去北院跳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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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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