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宣判/法院認210萬收賄前金!柯律師:後謝在哪 研議提上訴

  • 編輯伍芸彤
  • 發佈時間:2026.03.26 19:3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6 19:37
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律師團研議提上訴。(圖/胡瑞麒攝)

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律師團研議提上訴。(圖/胡瑞麒攝)

台北地院今(26日)審結京華城容積率案、政治獻金等案,依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罪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及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於傍晚召開記者會針對判決結果作出回應。

鄭深元表示,審判長對於違背職務部分,判決有期徒刑13年,理由是柯文哲以台灣民眾黨政治獻金帳戶收受210萬,用於圖利京華城121億,構成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

鄭深元質疑台北地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是否有違反公平、公正、公開、獨立的審理原則。他強調,法院如果沒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其判決結果難以讓人信服。

用210萬圖利京華城121億?律師:不符合對價性


鄭深元指出,當時朱亞虎原本打算用威京集團名義捐款,但因公司虧損不符政治獻金捐獻條件,所以改用人頭匯款,其目的是支持台灣民眾黨,這筆錢匯入帳戶後作為黨務使用,柯文哲沒有領出來一毛錢。

鄭深元質疑,法院認為捐款210萬可以換取獎勵容積率20%、利益高達121億,這種行賄比例完全不符合對價性,如何能構成收賄罪,他無法理解。對於審判長今日當庭說明,認定210萬為行賄前金,鄭深元對此反問「後謝在哪裡?」沒有後謝證據,卻單憑210萬就認定是本案的行賄證據。

律師:研議提上訴、要求直播


最後鄭深元強調,對於判決結果深感遺憾,收到判決書後會研議提起上訴,並請求高等法院將全案即時直播,以維護司法正義及公平程序進行。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