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升格為直轄市之後,不顧警政署反對,逕自將轄區內員警,直接加一顆星星升官,第一波二線二星的警官,晉升為二線三星警官,總計有140人;不過警政署晚間發佈消息,怒斥這樣的作為,升官無效!警政署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準用直轄市規定的範圍,只限定在人事組織以及財政範圍;而警察人事權依法屬中央權限,在中央未正式授權以前,台北縣政府並沒有警察人事權。而目前台北縣政府既沒有警察人事權,其所發布之警察人事命令,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無效,而且自始就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