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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了!罷團咬「無聲電話擾柯建銘」 羅智強開告求償100萬

記者 陳怡潔 潘袁詩羽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03 12:04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3 12:04
羅智強告罷團求償100萬。(圖/翻攝自羅智強臉書)
羅智強告罷團求償100萬。(圖/翻攝自羅智強臉書)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遭罷團「大安強強滾」指控日前在黨團協商時,利用「隱藏號碼」電話騷擾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羅智強事後澄清,他沒有柯的電話,也沒有LINE,怎麼打電話?今(3日)再表示,他已澄清此事,但罷團仍憑空捏造「無聲電話」、「無號碼騷擾」,他已正式委請律師,對大安罷團提起訴訟,求償新台幣100萬元。而大安強強滾也回應,將研議依《選罷法》第104條提起正式告訴,追究其誹謗與不實指控之法律責任,「只要民主尚存,監督者就不會噤聲。法院見,羅委員。」

罷團「大安強強滾」在臉書上發聲明稱,羅智強於114年5月15日(四)下午於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黨團協商會議中,親自以手機撥打電話給柯建銘總召,現場議事錄亦記載當下柯總召斥責此舉為「小手段」、嚴重干擾議事進行,並對羅智強這種幼稚舉動表達抗議。並附上當天議事紀錄與相關影音。

 

羅智強今天強調,罷團竟敢公然聲稱:他「把號碼鎖起來打給柯總召」、「接通後不講話」。說得跟現場目擊者一樣,造謠毫無底線。他根本沒有柯建銘的電話號碼,也從未打電話給柯建銘過何來「打電話」、「無聲騷擾」之說?更別說在朝野協商期間做這種事。這根本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把柯建銘手機的通聯紀錄、與他手機的通聯紀錄調出來一比對,誰在說謊,一目了然。

羅智強表示,「我已正式委請律師,對大安罷團提起訴訟,求償新台幣一百萬元。」並鄭重提醒大安罷團:指控他在協商現場以「無聲電話騷擾柯建銘」,他已第一時間澄清:根本未曾打電話給柯建銘。但大安罷團竟在他澄清之後,還繼續發文堅稱羅智強「惡作劇電話事證明確,時間、地點、人物俱在」。這樣的執意造謠,真是聞所未聞。第一次造謠,或可辯稱是「誤會」,但在他明確澄清之後,仍持續擴散謠言,那就不只是誤會,而是惡意與故意,「法院見吧。我等著大安罷團來賠這100萬。」

 
而大安強強滾團隊隨後也發出聲明,表示羅智強聲稱自己「根本沒有柯建銘電話」,若真如此,大可自行公開其與柯建銘的通聯紀錄,毋須搬出律師恫嚇人民;罷團並直指羅智強22次濫訴紀錄,包括告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意圖使人不當選;告時任行政院長陳建仁,綠色雞蛋事件;告名嘴周玉蔻「持續散佈不實謠言」;告監察院長陳菊調查其306元政治獻金,是「東廠行徑」;告時任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指其擔任競總涉嫌圖利;告監察委員高涌誠調查洩密案是「綠營幫兇」告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縱容黨中央提供攻擊國民黨候選人之假資訊;向監察院告賴清德總統「將社會住宅當騙票工具」;告前總統蔡英文「偽造文書」等。

大安強強滾說,羅智強在罷團公開發文後,未就事實具體釐清,反而反覆轉移焦點、威脅提告,顯見其企圖透過訴訟來壓制罷免行動與言論監督,形同政治恐嚇、寒蟬效應的實施者,而羅智強的訴訟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49條之一第八款所列「顯無理由或違背法定程序」之要件。罷團呼籲法院從嚴審視此案之濫訴本質,依法裁定駁回,並明確遏止政治人物濫用司法作為打壓民間監督的手段。罷團將研議依《選罷法》第104條提起正式告訴,追究其誹謗與不實指控之法律責任,「只要民主尚存,監督者就不會噤聲。法院見,羅委員。」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 羅智強# 大安罷團#柯建銘#立法院#大安強強滾#國民黨#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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