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先前向國家人權委員會,申訴國內各航空,認為航空公司限制空姐穿裙子「涉及性別歧視」。今天(2),國家人權委員會也發布調查報告,認定這些規定的確有歧視之嫌,容易導致女性空服員被騷擾,因此,要求國內航空公司著手改善。不過,航空公司則強調服儀規定「無關歧視」,也符合國際禮儀。
臉書公告完整調查報告,國家人權寫道,國籍航空對男女空服員的服儀規範,造成女性空服員,絕對或相對不利的後果和影響,加深性別刻板印象。制服鞋襪,又使女性承受較高跌倒,性騷擾風險,認定有性別歧視之嫌。
國家人權委員會代理執行秘書邱秀蘭:「對於女性的空服員來講,就是相對的不利,或是絕對的不利,也會加深社會的刻板印象。」
不應針對女性制服設限,身為前任空姐很樂見,畢竟現在6家國籍航空內,僅有虎航空姐可穿著褲裝,其餘像是中華、長榮、星宇等5間航空公司,都只有裙裝這個選項。
搭機旅客:「我覺得應該是有褲裝有裙裝,或是他們比較有中性的女生,她也可以選擇她要穿褲子,專不專業應該是個人的談吐跟素養吧,不應該在外表上面去做評論,這是性別歧視嗎,我覺得不是性別歧視是性別優勢。」
桃園市空服員工會秘書長周聖凱:「有蠻多空服員反映,起飛跟降落要坐在那個Jumpseat,空服員座位因為是面對旅客,穿著窄裙的時候,其實她們都會很害怕走光。」
對此航空公司則表示,服裝規定純粹屬於國際禮儀,與性別歧視沒有關係,但就人權會的裁定,將作為未來服裝改版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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