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於6月28日通過鏡電視新聞台負責人、章程等變更案,許可鏡電視上架有線電視86頻道,引發各界關注。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7)日舉行記者會,批評NCC主委陳耀祥以附停止條件的行政處分轉移放水的責任,陳也呼籲鏡電視大股東,切勿出具虛偽不實的違法切結,否則她一定會去告發。
陳椒華說,面對鏡電視的諸多違法,NCC完全擺爛放水,以掩耳盜鈴的方式強渡關山,更透過行政處分附停止條件的方式,將陳耀祥瀆職放水的責任巧妙地移轉給鏡電視的八大股東。
陳椒華指出,事實上八大股東有人自始就是人頭代持,也有人在去年9月已出脫持股,無論何者,均已違反NCC附款的要求,更不可能滿足此次行政處分的停止條件。雖然陳泰銘等已賣股的大股東,親口承認已經賣出鏡電視股權,轉身後卻馬上向社會大眾否認,絲毫沒有任何一個企業家應有的基本誠信。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