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因在網路上遭到攻擊,去年底前往中正派出所提告,並當場辱罵分局長及偵查隊長「沒路用」,甚至拍桌摔手機等行為,遭法官以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面對拘役30天的判決,邱莉莉發表聲明稿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正視自己的錯誤,因此不會上訴,並強調已向員警誠摯道歉。
有藍營議員要求警察局長方仰寧保存當天的監視畫面,但方仰寧未能遵守,引發議員不滿,差點將他趕出議事廳。最後經由當時的議長、邱莉莉的競選對手郭信良裁示,才將全案移送檢方偵辦。
此次判決對民意代表起到警惕作用,邱莉莉表示不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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