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2024)年總統大選、立委選舉將登場,國民黨前立委顏寬恒於上個月領表登記,決定參選台中第二選區,才剛完成登記,因捲入侵占國有土地、詐領助理案等,和太太陳麗淩被檢警帶回偵訊,後以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候傳,顏寬恒出面喊冤,今(26)日,台中地檢署偵結,指出顏寬恒涉嫌竊佔國有地、詐領助理費,依竊佔罪、貪污罪,被提起公訴。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原本是由陳柏惟當選,卻慘遭罷免,民進黨推派女力親和形象的醫師林靜儀參加補選,原本和陳柏惟角逐這一席失利的顏寬恒,宣布參加補選,被人爆料沙鹿區的豪宅違建,揭露涉嫌侵占國有地,意外扯出「詐領助理費」的案外案。
台中地檢署表示,顏寬恒在2011年,擔任起造人,其林姓員工擔任承造人,在沙鹿區的獨棟透天住宅中,兩人明知該建物附設庭院坐落相鄰國有土地,為了讓該房屋對外道順暢,和他們家族人員和訪客出入有隱私和安全,在國有地上鋪設通行車道、建築大門、警衛室並架設圍籬,完工後還管制人車進出,阻絕一般民眾進入國有地,竊佔面積達 1097.14 平方公尺。
台中地檢署進一步表示,顏寬恒在參加第二選區立法委員補選時,遭民眾檢舉其實際他所住的房屋附屬庭院為違章建築、佔用國有地,其為了避免「媒體報導」,竟與員工林進福、妻子陳麗淩及澤序公司張姓負責人,以「借款」形式,將4541 萬元「借」給張女,再由張女以相同金額向顏寬恒、陳麗淩及嚴寬恒弟弟顏仁賢購買本案所涉之土地及建物。還委託不知情的代書申請辦理將上開房屋、土地,以「買賣」為原因移轉登記於澤序公司名下,使不知情的地政機關承辦公務人員將該地移轉登記原因為「買賣」。
台中地檢署表示說明,顏寬恒明知立法委員「公費助理薪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應依法實質核銷,助理費非屬立法委員薪資的一部分,也不是立法委員個人的實質補貼,顏寬恒為了獲取不實的「助理補助費」,與員工林進福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林進福登記為顏的公費助理,再詐取薪資及年終獎金後,連同顏寬恒擔任某公司股東的「盈餘分配」作為收入,用以扣抵與立委職務無關的私人支出(如車款代 付費用、住宅費用等),並由林進褔指示其不知情的黃姓妻子記帳,顏、林共詐取 108 萬 4976 元薪資及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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