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該怎麼領?內政部發揮創意,初步規劃仿造大選領票模式,在各鄰里設置領票所,集中在明年元月18日領取,錯過的民眾也可在元宵節後到4月底這段期間到郵局領取,內政部長廖了以強調,規劃會以便民、安全為最高指導原則,額外的開銷也都會列入考慮。
消費券發放的重責大任,落在內政部肩上,民眾用什麼方式領,廖了以親自說明。內政部長廖了以:「我們利用重新建造發放點,就copy最後一次選舉的這個選舉投票所的1萬4千4百個點這樣的方式,都是考量的,但基本上我們最重要的,還沒有拍板定案,星期一院會決定之後,我會將詳細的情形,跟社會大眾廣大的全國國民來作報告。」
初步規劃成型,第一階段,預定在明年元月18日,仿造大選領票模式,民眾持身分證、印章和通知單,在學校、里民活動中心或鄰里設置的領券所就能拿到,預估完成領票人數達7成。如果沒法當天領取,交通部也有配套措施。交通部長毛治國:「3成沒有領的人,元宵之後到那個郵局去領,可以領到(明年)4月底。」
廖了以:「發放的原則我想是這樣子,最重要的是便民,第二點就是要快速,第三個我們考量到安全。」
只是要比照大選領票模式,雖然能舒緩郵局領票人潮,提高安全性,但是衍生出的人事費用該怎麼辦?廖了以:「這方面我會作最節約的考量。」
設點領券的方向底定,額外的開銷,恐怕又是馬政府要再傷腦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