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案25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而後續還將交由公民複決,獲得965萬以上的同意票即正式通過。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6日)受訪對此表示,是世界的趨勢,也是台灣年輕人的期待,還希望各政黨大家一起努力,來通過複決的門檻,讓這個修憲能夠成功。
蘇貞昌今赴屏東縣出席「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屏東園區籌備辦公室揭牌暨屏東縣科學園區諮詢委員會成立儀式」會前受訪時說,民進黨推動18歲公民權入憲已有多年,這次各政黨大家能夠團結一起,讓它能夠通過立法院,而現在就進入公告,然後複決的程序,還有一段辛苦的路要走,但是應該給年輕人來承擔更多的責任,同時也要給他們應該有的權利。
蘇貞昌表示,這是世界的趨勢,也是台灣年輕人的期待,還希望各政黨大家一起努力,來通過複決的門檻,讓這個修憲能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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