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偵辦縣長林姿妙涉及羅東土地開發弊案,昨天二度大搜索,並且約談林姿妙、兒女以及四個局處主管,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等聲押林姿妙、女兒林羿伶以及農業處長,而經過三個小時羈押庭,法官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女兒以及農業處長請回,對於這結果檢方表示不滿意、不接受,等收到裁定書之後,將視裁定理由決定是否抗告。
宜蘭縣長林姿妙:「謝謝大家,「(縣長還好嗎?),謝謝大家。」
面對記者詢問,只不斷點頭道謝,就上車離去。
宜蘭地院發言人黃永勝:「原裁定的意旨是認為,檢察官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三款的規定,就是重罪,然後有相當理由認為有串證,湮滅罪證等這些理由來聲押,法官開完庭、審查之後,相關事證之後,認為這部分雖然涉嫌重大,但是沒有羈押必要。」
除了林姿妙,法官認為女兒林羿伶以及農業處長康立和,雖然涉及圖利罪,也無羈押必要,訊後請回,面對法官裁定一交保、兩請回的結果,檢方表示不滿意不接受,等到收到裁定書,後續將視裁定理由,決定是否抗告。
另外,林姿妙二兒子是200萬元交保,財稅局長盧天龍以及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涉圖利罪嫌裁定15萬元交保,而前立委楊吉雄兄弟倆,疑似跟林佑澤企圖湮滅證據,兩人皆以150萬元交保。
其餘相關人等則被請回,包含有農會帳戶大掌櫃之稱的林姿妙親信張桂綾,秘書長林茂盛,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交通處長黃志良。
前立委楊吉雄:「縣長是被政治迫害。」
交情好的前立委楊吉雄,保釋後為林姿妙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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