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就在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無罪定讞之前,他的律師宋耀明就曾經提醒準總統馬英九,要思考未來可能要解決的特別費問題,但究竟是要透過大赦、特赦或是修法來執行呢?馬英九已經委由宋耀明來成立工作小組,討論可行方案,不過宋耀明也強調,特別費牽涉複雜目前還沒有結論。
才剛證明清白的準總統,真的要研擬大赦計劃嗎?律師宋耀明趕緊澄清,強調只是在322後,提醒馬英九未來特別費的爭議還是得解決,因此準總統要他研究研究,所以其實八字都還沒一撇。
律師宋耀明:「絕對不是報紙上所下的標題,說是因為馬先生已經決定了,好像決定了要大赦了,所以擬大赦全部特別費案,我想他不會在這個時候做這個表示,我也不會越權到這個地步。」
宋耀明說,公平性和國家資源都是必須思考的面相,但特別費牽涉太複雜,而且大家應該都不會同意大赦貪污犯吧!宋耀明:「也許只是牽涉到公務員,當初便宜行事,如果這個條文是要處理這個事,也許你會覺得OK,可是我要是告訴你,這個條文也會處理到貪污的狀況的時候,你覺得OK不OK呢?所以這結論沒有這麼快下嘛。」
根據憲法40條規定,大赦、特赦都屬於總統赦免權,所謂的大赦,就是全國性的特定罪行,透過總統職權,經過行政立院同意後,不追訴,也不執行刑罰,再犯不構成累犯;而特赦,是指總統對已經判決確定的案子,免除執行罰責,由法務部來實施,不必被處罰或坐牢,但是以後不能再犯。
檢察總長陳聰明:「要看法令怎麼定,我們才能配合法令的修定,來決定我們做的方向。」記者:「如果真的是大赦的話,是不是我們特偵組,也是樂觀其成?」陳聰明:「當然,我們樂觀其成。」
大赦、特赦還是修法,還有不少法律問題得研究,恐怕不會在短時間內有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