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抑制炒房,提出「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台南市議會今天政黨協商達成共識及提出修正版本,預定11月底送大會二讀及三讀,初估施行後近4萬人受影響。
「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規定,持有台南市非自用住宅5戶以下者,每戶課徵2.4%,6戶以上者3.6%,供自住或公益出租者課徵1.2%,自住則限3戶以下。全案送議會審查,議員意見不一。
台南市議會今天政黨協商此草案,市議員蔡育輝及蔡旺詮提出版本是4戶以上3.6%,3戶以下1.5%至2.4%,但政黨協商版本增加級距,6戶以上3.6%,5戶和4戶為2.4%,3戶及2戶為1.8%,1戶為1.5%。
政黨協商下的修正版本,預定11月底送台南市議會定期大會二讀及三讀,若是順利通過,明年7月1日起施行。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預估,新版「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若通過施行,將有3萬9000多人受影響。
台南市政府市政會議9月24日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非自住房屋稅率從1.5%提高到2.4%及3.6%,以抑制炒房。
市府10月統計,台南市單一法人最高持有達178戶,這個單一法人是家建設公司;自然人中有2人各自持有78戶居冠。(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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