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南機站遭證人夾帶攜出筆錄資料事件,法務部今天表示,要求調查局儘速查明事實釐清相關行政、刑事責任,並檢視詢問程序環節改進。
南機站調查官日前為調查某立委疑政治獻金不法,約談證人查證,證人涉嫌趁機竊走調查筆錄、提示資料並通風報信。調查局立案追究違失調查官行政責任及證人涉嫌刑責,南機站已要求證人交回筆錄資料,不影響後續調查。
遭影射的立委林岱樺昨天下午表示,這起事件是陳姓選民在8月26日接受調查後聯絡服務處人員,雙方相約30日在大寮服務處見面;服務處人員發現陳姓選民出示資料為調查局文件後,主動聯絡調查局人員並將筆錄等資料帶走,「如外洩真的跟我們有連結,根本不需要請調查局人員來」。
法務部今天指出,此事件相關責任已由調查局政風室積極查處中,南機站也將依法追究竊走調查筆錄者所涉刑責。
法務部除要求調查局應儘速查明事實、釐清責任外,並責令即刻重新檢視詢問程序的各個環節,有無需要檢討改進。
法務部藉此重申所屬機關同仁,應秉持嚴正態度,依法行事,尤其在辦案過程,更應落實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以確保程序完備。
法界人士指出,筆錄及相關資料屬於調查局所有,這名證人擅自夾帶攜出,可能構成刑法第320條第1項所指「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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