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清龍(前《旺報》社長、獨立媒體人)
5月23日一架載有171名乘客的瑞安航空客機,從雅典起飛準備飛往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沒想到途經白俄羅斯的時候遭遇攔截,白俄羅斯的米格-29戰機升空命令客機調頭在明斯克降落,機上的白俄羅斯異議人士普羅塔塞維奇被捕。
白羅斯宣稱,該客機是因收到「炸彈威脅」警報才在明斯克降落,還說「炸彈威脅」來自哈馬斯陣營,但哈馬斯已經否認,證實是虛報,此外瑞士電郵供應商Proton Technologies AG說,有關威脅是在客機改道後才發出,白俄羅斯當局提供的證據並非真實。
普羅塔塞維奇是因報導白羅斯反政府示威,去年11月被當局通緝。他被劫機逮捕消息傳出後,西方國家紛紛指責白羅斯猶如空中海盜(air piracy),儼然「國家級恐怖行動」。英國、美國、愛爾蘭、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波蘭及捷克的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發表聯合聲明斥責白羅斯,要求國際民航組織(ICAO)調查此事。
美國拜登政府上周五宣布將恢復制裁9間白羅斯國營公司,同時暫停兩國航機互用領空的協議。國際民航組織(ICAO)上周四公布,會調查白羅斯有否違反國際民航條例,但路透引述消息,指俄羅斯和中國反對這次的調查。
俄羅斯外交部發言人扎哈羅娃反指西方國家虛偽且有類似前科。她指2013年時任玻利維亞總統莫拉萊斯(Evo Morales)乘專機從莫斯科回國途中,因被懷疑機上匿藏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前僱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在美國要求下,專機被迫更改航線轉往奧地利。
此外,俄羅斯總統普丁上周五在索契與白羅斯總統盧卡申科會面,兩國元首一連兩日會晤後,莫斯科6月將向白羅斯發放5億美元(約39億港元)貸款。
以上是事件的發展經過,但為什麼標題說吳釗燮出國要小心呢?這是因為在白俄羅斯劫機事件發生之前,有另一則類似的事件發生在杜拜。一名中國19歲的異議人士王靖渝,因為質疑中印衝突的死傷規模,而成為中國政治犯,然後他出走美國,已經有了美國永久居民身份,卻在4月5日返回美國途中,在杜拜轉機時,被以「侮辱宗教罪」拘捕,並要遣返回中國。
由於中國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簽訂了逃犯引渡條例,因此理論上只要中國黑名單上的人在杜拜過境,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移民局就會有訊號,至於是否拘捕或扣留,則看每一案例而定。此事美國政府後來向杜拜當局施壓,王靖渝27日被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釋放後返回土耳其,但回到伊斯坦堡的王靖渝狀況仍然令人擔憂,據幫助他的友人在推特表示,土耳其當局以王靖渝沒有提前申請入境為由扣留了他的護照。
假如像王靖渝這樣的小咖都被列入全球黑名單,那麼已經被中共列為「台獨頑固份子」的外交部長吳釗燮,還有副總統賴清德以及行政院長蘇貞昌,國台辦還說「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嚴懲,依法終身追責」,當然就應當提高警覺,因為他們隨時可能成為被劫機的人,就像白俄羅斯的普羅塔塞維奇或是重慶的王靖渝。
尤其吳釗燮是外交部長,常常需要出國訪問,難免會過境無邦交國家,甚至飛過一些與中國訂有引渡條約的國家,真的是要非常小心。吳釗燮日後出國訪問時,外交部要記得更新兩個清單,一個是與中國簽有引渡條例的國家,以及飛行航線是否經過中國領空、或是否會在上述國家所屬地方轉機。以求有備無患。
你可能會說這也未免太誇張了?中共真的敢公然劫持台灣外交部長搭的飛機?事實上在白俄羅斯事件發生後,不少西方評論都擔心此例一開,中國也會有樣學樣。英國《金融時報》評論員Gideon Rachman 發表的最新文章,就擔心俄羅斯、伊朗、中國會循薄俄羅斯模式,去確立「跨國執法權」。隨時部署透過第三國、飛越領空的「引渡」,讓你防不勝防。
假如再進一步,中國、俄羅斯、白羅斯、伊朗、緬甸、敘利亞、北韓、委內瑞拉、古巴等國聯成一線,單是簽署一條「引渡條例」,然後用各自的方式跨境追蹤「共同政治犯」,一般人要迴避的地方,恐怕就有半個地球。換句話說,舉例而言,吳釗燮日後的活動範圍,可能只有西歐、北美和大洋洲,而且從歐洲飛到澳洲的過程,也不無風險。
你可能還是難以置信:中國真的會這麼野蠻嗎?但我們不妨看看白俄羅斯事件發生後,中國官方是如何評論這件事的。綜合來說,第一,這是「捍衛國家安全」的內政,「依法」行為;第二,「美國也是這麼幹」,並以2013年的斯諾登事件為例,批評西方雙重標準;第三,「加拿大也是這樣扣留孟晚舟」,順道合理化中國讓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引渡轉機的19歲中國政治犯。
關於2013年的事,中國官媒說當時玻利維亞總統莫拉萊斯的總統專機,因為被懷疑帶斯諾登逃走,而被「逼降」在維也納。但這事的性質完全不同:白羅斯這次「劫機」,是針對民航客機,直接違反《芝加哥公約》;而玻利維亞的總統專機在國際法上屬於外交層面,並不在《芝加哥公約》涵蓋中,就像中國是否讓美國總統專機飛越領空,那是外交行為。當時是歐洲多國不讓玻利維亞總統專機飛越領空,但沒有派軍機將之逼降,最終轉機繞道停在維也納,正是以外交渠道解決事件。
至於孟晚舟被加拿大引渡到美國,目前還在法院處理中。雖然美加有引渡程序,但其實也是按個案方式處理;各國就算簽有引渡條例,也普遍不引渡政治犯;孟晚舟被指違反制裁令,很難算是政治犯類別。反觀中國式「依法」的國安法、尋釁滋事一類「罪名」,乃至針對公眾人物、異見人士的經濟、桃色「罪行」,絕大多數文明國家,都會以政治犯看待。
所以還是要先弄清楚哪些國家和中國簽訂引渡條約。參考中國司法部的資訊,截至2019年9月,中國共與55國簽訂了引渡條例,其中39國正式生效、16國簽署了尚待生效。這個名單非常可觀,並非只有非洲國家,不少屬於發達國家,假如算上這些國家的領空,幾乎防不勝防。當然,不少簽了條約的文明國家,一般不會引渡政治犯,但沒有簽訂的國家,卻又隨時可以視個案配合中國「依法」引渡。所以這個清單,還是值得參考。
附註:中國與外國簽訂引渡條約名單(*=簽署而未生效)
西歐:法國,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時*,奧地利*
東歐:俄羅斯,白羅斯,烏克蘭,波斯尼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立陶宛
東亞:南韓,蒙古,泰國,菲律賓,越南,印尼,柬埔寨,寮國
西亞/南亞/中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阿聯酋,伊朗,阿富汗,哈薩克,塔吉克,吉爾吉斯,烏茲別克,亞塞拜疆,土耳其*,塞浦路斯*
美洲:巴西,墨西哥,秘魯,阿根廷*,智利*,厄瓜多爾*,格林納達*,巴巴多斯*
非洲:南非,阿爾及利亞,突尼西亞,埃塞俄比亞,安哥拉,納米比亞,萊索托,摩洛哥*,剛果*,肯雅*,塞內加爾*,毛里求斯*,津巴布韋*
大洋洲:澳洲*
至於香港特區,根據香港律政司資訊,共有20國簽訂了引渡條例,其中多國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已暫停或終止,名單如下(*=已簽訂未生效,#=已終止):
西歐:英國#,德國#,荷蘭#,愛爾蘭#,葡萄牙,捷克,芬蘭#,法國*
東亞:南韓,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
西亞/南亞/中亞:印度,斯里蘭卡
美洲:美國#,加拿大#
非洲:南非
大洋洲:澳洲#,紐西蘭#
本文轉載自黃清龍臉書( https://pse.is/3egjdn ),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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