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在交通會報上聽取停車費欠繳情形,認為應「認車不認人」,一週沒繳錢就不准停公有停車場,停在停車格的也要被貼上欠款公告。停管處允研議。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出席交通會報,停車管理工程處報告,去年停車欠費件數達22萬8912件,催收金額達新台幣2651萬6950元。
柯文哲認為,應研擬「認車不認人」規定,欠繳停車費達一週就不准停所有公有停車場,停在路邊停車格的也會被貼上「欠款」公告,柯文哲認為這樣可以解決95%以上不繳停車費的案件。
停管處長李昆振表示,北市現有機制,民眾只要欠費超過300元,就會收到催繳簡訊,如果是更嚴重的欠繳大戶,一旦車輛停入公有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時,市府可以馬上知道位置,通知執行署拖吊。
李昆振說,會研議柯文哲的建議,可能與原作法共存,但如果民眾只是積欠小額例如幾十塊錢,可能只是一時忘了,還是會等積欠到較高金額後才執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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