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施逸翔等58人反對內政部推動數位身分證,認為隱私疑慮未解提起行政訴訟,法官今天開庭請內政部代理人提出新式身分證應記載資料,訂12月8日續行審理。
各界關注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換發時程,內政部之前指出,今年3月訂定發布「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辦法」,規劃在110年1月到6月在澎湖縣、新竹市及新北市小規模試行換發作業,110年7月啟動全面換發作業。
台灣人權促進會後來連署「反對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並由祕書長施逸翔等58人擔任原告,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預防性不作為之訴。法院今天首次開庭。
原告58人主張,內政部推動數位身分證政策至今,無視民間團體、法律與資訊專家的警告,拒絕制定專法或修法降低隱私和資安風險,並堅持進行試行及全面換發;屆時對資安、隱私懷抱疑慮,不願領取數位身分證的民眾,將面臨「舊證失效」而無法行使投票權、考駕照等權利。
原告委任律師林煜騰在庭後表示,民間走上訴訟是不得已的決定,在進入訴訟之前,民間尋求監察委員、立法委員向內政部洽詢數位身分證配套措施相關資料,卻得不到內政部的具體回應。
林煜騰說,直到今天開庭,才能從法官的盤問中得知,內政部不公開政策相關資料的原因,竟是因相關草案與細則尚在研擬,還沒確定,在法制不備的條件下,人民將無法安心使用,內政部應回應人民的擔憂,停止發放數位身分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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