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公民團體發動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今(26)日正式將3萬份連署書送抵中選會,正式啟動罷免程序。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委會將在25天內查對提議人名冊,若符合規定才能進行第二階段罷免,之後必須在60天內連署23萬人,連署通過之後才會正式舉辦罷免投票。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提議人名冊若不足規定人數,將函告領銜人在10天內補提,若符合規定,會通知領銜人可進行第二階段連署,而罷免直轄市長的第二階段聯署為60天,必須在期間內取得原選區選舉總人數10%之連署,再交由選委會於40天內查對連署人名冊。
若第二階段順利達成,選委會宣告罷免案成立後,會將罷免理由書副本送交被罷免人,須在10天內提出不超過1萬字的答辯書,且在提出答辯書屆滿5天後公告罷免案投票日期。按照選罷法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會在成案後20天至60天內舉行,除了同意票必須多過不同意票,也要達到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才算通過。
去年高雄市長選舉總人數約228萬人,若依此計算,「罷韓」第二階段連署門檻約為23萬人,若罷免案成功提案,投票時的同意票必須高於57萬票才能通過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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