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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走過貪污案低谷!曾嘆「人生被暫停」 今將重返新竹市府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及國會助理費案,一審被依貪污罪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也因此遭到停職。不過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貪污罪,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6月刑期,得易科罰金。對此,她曾接受《UDN》訪問,表示停職這段時間,「人生被迫按下暫停鍵」。17日內政部證實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准予市長高虹安復職,今(18)日她將重返新竹市府,並於上午8點半公開談話。2025/12/18 08:44 -

快訊/逆轉再重生!高虹安貪污撤銷「獲准復職」 明天開始上班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國會助理費案,一審遭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不過15日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貪污罪,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在昨日新竹市府已經寄公文申請復職,今日下午已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准予市長高虹安復職。2025/12/17 16:34 -

即刻回歸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撤銷 律師:停職理由沒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身陷國會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重罪判處7年4月,導致她的市長職務被內政部停職。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撤銷原判決,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律師黃秀惠說,如今貪污罪被二審撤銷,導致原本的貪污罪不存在,只剩罪名較輕的偽造文書罪,而偽造文書不符合停職要件,原則上高虹安只要拿判決書跟內政部申請,內政部須依法准許復職,即便第三審又撤銷發回,也要等更審判決又判貪污,才可能再次被停職。2025/12/16 1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