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訊/港國安法細則7/7生效 警增七項權力執法
香港政府今晚宣布,國安法第43調細則刊憲公布,從明天(7/7)生效。七項細則包括,緊急情況下警察不用經法院同意入屋搜查,限制調查人員離港,凍結、限制、沒收充公違法者財產,移除危害國安訊息及要求協助,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的授權申請,提供資料和提交物料。一共有七條條文允許港警在緊急情況下,有極大的權力執行國安法。2020/07/06 22:22 -
落實港區國安法 港警設立國安處進行秘密監察
港府各部門正落實執行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其中警務處作為執法單位,內部已成立了國家安全處,可以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2020/07/02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