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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路人注意!破壞國道、橋梁初犯噴9萬 致人死傷重罰30萬
高速公路是重要基礎設施,如果破壞恐怕會造成難以想像的後果,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公路法》修訂,擅自使用、破壞公路或橋梁罰6萬到30萬元,此外高公局8日公告修訂裁量基準,破壞或損壞國道等初犯者罰款自6萬提高到9萬元,另違規累犯或導致交通中斷、致人死傷等重罰30萬元。2023/12/10 09:48 -
等嘸人!山屋放鳥5天前沒取消 雪管處:停權半年
攀登雪山,申請山屋卻常有山友臨時未到,也沒有事先取消,造成山屋遭佔用,影響其他山友權益,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將祭出懲罰,4月開始如果沒有在5天前取消,初犯者將停權半年,都不能申請,累犯者停權時間將會再加長。2022/04/05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