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注意過家裡的電費單嗎?今天有立委踢爆,台電的繳費單上有陷阱,蓄意詐騙消費者的錢。因為台電的繳費規定寫著過期繳費14天內不罰錢,但是帳單上如果寫著9月1號要繳錢,隔天才繳就要開罰,這是怎麼回事?原來電費單上有個很難發現的陷阱。
記者會開得這麼火爆,原因來自這張電費單。繳費說明上,明明寫著,過了繳款日期的14天內不會罰錢,但看清楚,電費單上的繳費日期是9月1日,但台電說9月2日才繳錢就要罰3%的滯納金。:
台電電費課長沈釗立:「這個繳費期限已經把它加上去了,我的意思就是說..收費日是1號,往前推的話可能是..8月20,8月14號假設嘛,15號,8月15號它加14天到9月1號,這是它的繳費期限嘛。」
你聽清楚了嗎?台電的說法,帳單上寫9月1日繳款,但實際繳款日期還要往前推14天。
民進黨立委張慶惠:「我覺得這個是罰款陷阱,所以我說苛罰猛於虎,台電公司要檢討了。」
民進黨立委李鎮楠:「台電在搶錢,這不是搶劫是什麼,這麼好的客戶你為什麼要詐騙他。」
這位電費課課長自己都找了好久,才找到電費單上的角落有註明實際的繳款期限,這樣的繳費陷阱,您可得睜大眼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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