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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法打炒房 預售屋禁換約、建立檢舉機制


發佈時間:2021/12/09 18:01
最後更新時間:2021/12/09 18:01
內政部通過修正草案,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示意圖。圖/中央社)
內政部通過修正草案,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示意圖。圖/中央社)

內政部說,近來預售屋市場炒作,嚴重影響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今天通過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並建立檢舉獎金機制,防杜住宅淪為炒作工具,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住宅是用來居住,不該作為投資和炒作商品。內政部從去年起,發動4次預售屋聯合稽查、施行實價登錄2.0新制,將預售屋銷售全面納管及禁止紅單轉售等,對促進交易資訊透明及遏止炒作,已有初步成效。

 

內政部說,為遏止近期投資客揪團炒房、利用換約轉售哄抬獲利、利用不實實價登錄墊高交易價格等新型態炒作行為,今天部務會報中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內政部指出,修正重點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罰新台幣50萬元到300萬元。

草案中也禁止炒作行為,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100萬元到500萬元;如果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並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元到5000萬元。
 

內政部說,草案中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如有解約情形,應在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元到15萬元,以避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

內政部指出,草案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內政部表示,草案也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的檢舉及獎金制度,經查證屬實者,可以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並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以利執行。

另外,針對近日有業者指出,限制預售屋換約無助平抑房價。內政部說,觀察近期預售屋銷售情形,發現建案多採分批限量銷售,但因投資客利用揪團簽約後再行「換約轉售」的手法,形成建案搶購完銷假象,造成消費者恐慌,進而促使建案售價不斷調漲。

內政部說,這次修法限制預售屋換約,將能遏止假性買賣炒作,使市場回歸理性交易與合理交易價格。內政部提醒,民眾在購買預售屋前,應考量預售屋交屋期長及其風險,審慎評估購買決策。

內政部指出,今天修正通過的2項修正草案,將儘速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並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及研議相關配套措施,以維護不動產市場穩健發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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