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在台中太平區一名劉姓女子載著同租屋處的王姓男子外出戲水,趁他喝醉狠心將他推入溪中害他溺斃,台中地檢署依殺人罪將劉女起訴,劉姓女子明知死者不會游泳又有輕度精障,只因為不滿被指控偷錢痛下殺手。

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謝渭城:「被告趁被害人領有輕度身心障礙且酒醉的情況之下,將被害人推入水中導致被害窒息死亡,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被告是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死者家屬(2018.05.06):「我們在殯儀館本來要去驗屍,警察打給葬儀社說有監視器,他就問葬儀社說你們有認識高壯的女孩子,壯壯的兇手,她還說那會是我嗎?她還這樣講。」

家屬當時還不相信王姓死者和哥哥半年前好心收留無家可歸劉姓女子,每月只收1000元租金,她卻殺掉恩人,調監視器,兇殺真相曝光,5個月後殺人兇手被起訴,家人希望之後判決出爐,也能還給死者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