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不滿女兒疑遭霸凌,帶刑警衝幼兒園「公審」幼童,引發爭議。台灣陪審團協會今天要求法務部應將這名不適任檢察官立即停職不是調職。
台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俊佑不滿女兒疑遭霸凌,率警前往幼兒園「問案」遭起訴,並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法務部長蔡清祥對於林俊佑做法感到「非常不齒」;隔天,林俊佑也發表聲明道歉,願積極面對處理後續事宜。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吳景欽、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法務部應將這名檢察官停職,並訴求檢察官不可指揮警方辦案,應修法讓檢察官回歸國家律師的角色。
吳景欽表示,法官法實施以後,要移送檢察官必須先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比一般公務員多了一道關卡,法官法原本要讓不適任的檢察官或法官趕快退場,結果多了一道保護,就算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為需要懲戒,還要送監察院,「這也要兩三年以後的事」。
吳景欽說,目前花蓮地檢署僅將這名檢察官調職而且轉任執行科、爽缺、錢照領,他認為法務部非常鄉愿,應該先停職。
吳景欽表示,目前要立即將這名檢察官撤職,法務部沒有那個權力,但停職的部分,法務部可以做。至於檢警的關係到底要維持現狀再作微調,還是採用日本的「雙偵查主體制度」以及英美法系國家將檢察官純粹化成律師、偵查的主體完全是警察,這應該馬上檢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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