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黃姓男子懷疑妻子與老闆外遇,以妻子傳給他的簡訊「我心在老闆身上」、「我不可能再回到你身邊」,和自己跟拍的「抓姦照」為證據,向妻子求償30萬。
根據《聯合報》報導,黃妻表示沒有和老闆交往,全都是丈夫胡亂猜測,婚姻失和是因為結婚後發現個性不合,對方難以相處。
法官檢視黃男提供的簡訊,並無妻子和老闆對話內容,甚至連老闆的姓名都沒有,無法證明妻子和老闆交往,而黃男提出的「抓姦照」,其中一張是黃妻獨自站在路邊,背景是汽車旅館,另一張是一名男子站在機車旁,沒有兩人獨處共室、親密擁抱或是同床共枕的照片,法官無法證明兩人偷情,所以判決黃妻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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