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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買屋整修 樓下住戶淹水提告

記者 林奕岑 戴君恬 / 攝影 鄭勝為 王華麟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5/24 12:1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去年5月,以妻子名義買下北市復興北路7樓房屋後,動工要改成套房,造成6樓屋主陳太太住處,天花板穿孔、淹水,水勢還漫進樓梯間流入5樓住戶,陳太太憤而提告要求償54萬元。

住戶陳太太:「砰的掉一個磚塊下來,我先生就嚇一跳,一會兒,又掉一個下來。」

沒看錯,陳太太手上拿著的大磚塊,當時就這樣從屋頂掉下來,過沒幾天,更誇張,天花板嚴重掉漆,找禍首,原來是7樓新鄰居,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改建套房施工惹禍,要求對方把家恢復原狀,結果越修越嚴重。

陳太太:「這個水直接流到5樓去。」記者:「你說從你們家淹過門檻。」陳太太:「流到5樓,結果把人家5樓淋濕了。」

樓上整修、樓下淹水,傢俱泡水幾乎全毀,心愛的佛像也通通遭殃,市價將近2000萬的房子,這下看起來跟廢墟沒兩樣,找對方理論,以為身為消保官會體恤人民,誰曉得?消保官靳邦忠:「協議的價錢,超出賠償的合理要求,甚至說2百多萬都不能修好,當然我們會緊張,想說一個施工怎麼會造成這麼大的損害。」

一句「協議價格超過賠償要求」,靳邦忠更指控陳太太要求200萬賠償金,讓陳太太氣壞了,一狀告上法院,更開記者會澄清,只跟對方求償,包含天花板維修20多萬、泡水傢俱賠償、施工期間的外宿費用等,共54萬,絕對沒有獅子大開口。

住戶陳太太:「我的目的最後就是一句話,你給我恢復原狀,我要回家,因為那是我的家嘛。」

委屈了10個月,和先生只能住在辦公室,陳太太希望消保官能體諒,趕快幫他把家恢復原狀,不要讓她有家歸不得,也不要再擔心隨時會有「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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