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一名47歲的男子酒後駕車,偏偏這車停在麻豆代天府前,當時正在舉辦廟會活動,男子不勝酒力車停路口不走,負責指揮交通的員警上前指揮,還進一步敲車窗示意,男子被驚醒竟然大暴走,不僅下車辱罵三字經,還動手揮打員警頭部,結果被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等3罪送辦。

下營派出所長林宗龍:「綠燈已亮他停在路口不走,員警先以手勢指揮,他仍然停在原地不走,所以我們員警走過去輕敲他的車窗玻璃車窗,他就突然情緒失控,下車辱罵員警並攻擊,徒手攻擊員警頭部。」


林宗龍:「(有酒駕嗎)有酒測值是1.07,警察執法公權力絕不容許挑戰。」
扭打中男子兩度襲警,曾擄人勒贖案件入獄的他,被依公共危險、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等3罪送辦,因為是累犯,合併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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