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有1名男子上個月參加鹿草鄉公所舉辦的芒果節活動,以為這些芒果都是公家的可以免費採,這個月初他開車經過又著帶小孩下車去摘芒果,被芒果主人發現了,雙方吵了起來,他指控男子竊盜,要求賠償2萬元做公益,到底有沒有不近人情?引發論戰!
芒果主人:「他用工具在勾我們的芒果,我就跟他講說先生你會不會太扯了,你車停路邊勾人家芒果,結果後面他就惱羞成怒,他說社會就是有你這種正義人士。」
楊姓男子:「我沒辦法去判斷那是不是你家,我在跟他交涉時我有可能去激怒他,我已經是理虧的人了,我自己知道。」
雞農說由於對方怒嗆,他才憤而報警,並要求對方賠償2萬元捐公益,不過黃姓男子表示,他在稍早之前曾參與鹿草公所舉辦的芒果節開放自採芒果活動,以為這地方的芒果都是公有芒果,可以任意自己採,才會帶著孩子前來,總共摘了2台斤的土芒果。
鹿草鄉代會主席陳銘鴻:「公所辦這活動小朋友都知道,他哪知道可以採、不可以採。」
芒果主人:「當事人當天都承認了,對啊,怎會變成我得理不饒人,我要求你做公益我覺得合理。」
有人認為因為誤採被送辦很不近人情,批評這芒果是天價,鄉代會副主席甚至質疑土地可能是公有地,要申請鑑界重新確認地主,雙方陷入舌戰,鬧得不可以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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