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於101年間連續寄送5張兵單給1名江姓役齡男子,但對方始終未如期報到,最後只好依法函送法辦。不過,案經檢方調查後,發現江男身世坎坷,不僅長期為了2個孩子在外地工作,家中還有年邁的祖父母要撫養,並非蓄意規避兵役,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聯合報》報導,宜蘭縣員山鄉公所於101年間,半年內共寄發5張兵單給轄區內的江姓役男,戶籍地也確實簽收,但對方仍未按規定報到,只好依妨害兵役罪嫌將其函送法辦;檢方事後多次傳喚江男,但他始終未到案說明,因此依法發布通緝。
意外遭檢警緝獲後,江男在偵訊時供稱,由於家中經濟狀況拮据,還有2個孩子和祖父母要養,所以他101年間幾乎都在台北、台東等地工作,不知道自己要接受徵兵檢查,知情後已立即接受體檢;江男祖母則證稱,老伴患有老人痴呆臥床,而自己不識字,收到兵單後也沒交給孫子。
報導指出,檢方聽完相關證詞後,決定採信江男說法,並引用《憲法》之人民有遷徙自由,指一般人未依規定申報住所遷移可能躲債、避仇、外地工作等因素,不能因未依規定申報,就認定被告主觀上有逃避兵役意圖,因此將江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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