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水泥工,他見失婚女友人的長女美貌出眾,竟假意追求女友人,並在結婚之後性侵繼女。被害人不願母親傷心,又擔心繼父被關後會影響家中生計,只好選擇隱忍惡行,遭對方性侵5年之久。被害人直到有能力賺錢養家後,才將惡行曝光。儘管繼父否認犯行,但法院仍依強制性交罪等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被害人的母親幾年前再婚,婚後繼父卻常找她麻煩。原本她以為繼父疼愛自己的親生孩子,沒想到卻是覬覦她的美色。某日暑假,她應繼父要求北上幫忙,結果遇到颱風襲擊,對方假借關心之意,先是又摟又抱,之後強脫衣褲性侵得逞,而且持續好幾天,「他從來不戴保險套,每次都是體外射精......。」。
沒想到回到高雄後,繼父一有機會仍持續對被害人伸出狼爪,她忍到大學畢業那年,才把此事告訴母親和男友,他們才知道繼父的惡行,陪同被害人驗傷提告。
面對指控,繼父矢口否認,辯稱是對方不服管教陷害他,律師也質疑並無DNA證據繼父犯行,全都是被害人一人的供詞。但被害人的母親證稱,她聽到女兒遭性侵後,第一時間就質問過丈夫,對方坦承有和女兒有過親密關係,卻稱說「不過是她自己主動貼我的!」
被害人母親還提到,「她那次從新北市回來之後,就再也沒有叫過他爸爸......。」還出現避免和繼父獨處的機會,見面也沒給對方好臉色看。
面對對方律師質疑,被害人坦言,感覺出來母親還是深愛著繼父,因此不想讓母親受到傷害,加上若是繼父入獄,家中恐失經濟支柱,才會隱忍好幾年才曝光繼父惡行。法官認為,被害人創傷指數高於常人,每次開庭提到被告犯案過程就會淚崩和發抖,且母親的證詞可信度高,依對未成年人強制性交、強制性交等共10罪,合併判決10年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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