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和前妻離婚,孩子暫住在前妻家,監護權未判定前男方只能在婦幼館探視兒子,但小孩的爸爸指控好幾次去探視,發現2歲多的兒子額頭有撞傷痕跡、甚至小拇指也有不明傷勢,懷疑前妻不當照顧,2月通報家暴案,但男子抱怨過了1週社工才去家訪,對此社會局反駁他們多次家訪也經過評估,不認為男童有受到虐待。
2歲多男童小小右手的小拇指傷口清晰可見,男童剃光頭照片額頭腫一塊,爸爸懷疑寶貝兒子的傷是前妻造成!男童爸爸說他去年3月中跟前妻分居後孩子就被帶走,同年9月法院判決離婚,雙方爭取孩子監護權,這段期間男方想看兒子就只能在台中2處婦幼館,每月2次共4小時,但爸爸指控從去年到現在好幾次探視都發現孩子身上有傷。
男童爸爸說一定是前妻不當照顧,因為太頻繁了,可是問社會局社工,這個部分他們不能斷定。最近一次探視是今年2月22日,又發現小孩有傷,立刻告訴社工通報家暴案,男童爸爸抱怨社會局3月1日才派人家訪,但社會局反駁並未發現虐童。
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侯淑茹說,照顧者包含他的家人、媽媽互動狀況也非常好,他也很活潑,所以評估孩子沒有受虐。針對質疑,男童媽媽說孩子小拇指的傷是跌倒造成,反控前夫多次到住處騷擾,社會局補充男童爸爸不只一次通報,但經過評估不認定小孩受虐,家防中心主任表示不希望當事人用這種方式爭取撫養權,畢竟無辜的還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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