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台機車發生車禍,有人肇事逃逸受傷騎士索賠無門!台北市一名楊姓男子日前在梧州街發生車禍,2台機車接連撞上,第一部沒停車直接離開,男子控訴,事後想起這件事、想補做筆錄,卻找不到警察,後座女乘客也控訴明明她也是事故當事人,但登記聯單卻沒填寫,害得她保險無法理賠;對此轄區交通分隊回應,當天女乘客沒說受傷,碰到這類情況可以事後改單。
腿上一塊黑青、一塊紅,甚至還冒出比50元硬幣還要大的深色水泡,現在傷口沒有好、沒消腫也不能開刀,擔任保全的楊先生至少半年無法回去上班,回想當時車禍一瞬間,2台機車接續撞上,自己的腳也骨折了。
楊姓騎士說當時第一台撞到他時還沒有倒,第二台直接從腳撞上就倒地了,而事發當下腦袋一片混亂,只記得眼前一起倒地的黑色機車。事情發生在15日晚上8點多台北萬華桂林路與梧州街口,楊姓騎士載著王小姐準備左轉到對面的超商,結果李姓騎士迎面撞上、2車倒地,更導致楊姓騎士右腳骨折,只是2車都是雙載,但登記聯單卻少了一人。
沒被登記到的王小姐說,發現登記聯單沒有她的名字,只有對方乘客,覺得很奇怪。事後發現,現場旁的2支監視器只能拍到對向車道,至於路口的監視器警方回應壞了、無法調閱,只有店家監視器拍得到,卻因未超過儲存時間無法調,讓他們苦無監視器可以還原經過。
更氣的是,王小姐陪著楊先生想要補作筆錄、找監視器,但15日發生後,18日推著輪椅到交通分隊卻找不到承辦員警,只留了一支電話,甚至8天後才能到派出所幫忙找監視器,2人等了好久,直到第10天警方才回電。王小姐說,警方說萬一指認錯了可能還要吃上誣告,或是對方會反告,向王小姐說教希望不要提告。
警方則回應有人受傷就得登記,當初是王小姐說自己沒受傷才沒註記,事故後如果發現有傷,也可以去補登記。攸關保險理賠,受傷的2人只希望員警快點幫忙找到肇事逃逸的騎士,處理事故更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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