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陳姓女子本月初載著罹癌的母親到宜蘭散心,途中經過雪隧時,卻因為龜速遭科技執法連續開罰,7分鐘內連開5張罰單,一共罰款1萬5千元。事後她不滿提出申訴,稱說自己是外地人第一次走雪隧,不知道有最低速限的規定,加上車內載有癌母不敢開太快;但國道警方認為這非正當理由,罰單不予撤銷。

52歲的陳女表示,這個月3號她到台北探望在醫院化療的母親,之後開著弟媳的車子,載母親到宜蘭散散心,途中行經雪山隧道。不料3天後,她卻接到5張罰單,理由是車速過慢,時速在62至65公里,開罰時間是上午10點47分至54分這短短7分鐘內。

對此國道九隊表示,今年6月15日開始,國道5號已經開始「雪山隧道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主要取締超速、低於最低速限、變換車道及惡意逼車共4大項目,可連續處罰。只要時速超過90公里、慢速低於70公里,與前車距離不到10公尺的惡意逼車或變換車道都難逃科技法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