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的礦權展延案持續延燒,花蓮新城山礦區周邊居民和環保團體串聯,預計11月23日發起礦場封山的無限期抗爭,呼籲行政院和立法院速修《礦業法》,強制採礦業者進行環評,並廢除業者的停工補償機制。不過目前《礦業法》修正條文還卡在行政院,能不能順利在明年1月立院臨時會前完成修法,恐怕還是未知數。
喇叭傳出轟隆隆聲響,這是花蓮新城山礦場附近居民每天都會聽到的炸山採礦聲。
環保團體(2017.11.16):「速修礦業法(速修礦業法),賴院長醒醒(賴院長醒醒)。」
亞泥礦權22日到期,新的採礦權將在23日開始繼續展延20年,環保團體和當地自救會成員手拿標語和漫畫諷刺行政院,原本6月反亞泥大遊行後政府承諾把《礦業法》列為優先法案,結果9月經濟部送出草案,至今仍躺在行政院裡,反亞泥自救會宣布23日要在亞泥花蓮廠周邊進行封山抗爭。
反亞泥自救會會長田明正(2017.11.16):「23號我們封路不是一天,看你們政府有沒有誠意面對這個問題,否則繼續下去這個抗爭是永無止盡的。」
立委高潞‧以用(2017.11.16):「勞基法都已經在這個短短的時間大修了兩次我們的礦業法呢!我們的展限案呢?」
環保團體和立委要經濟部撤銷亞泥礦權展延,也力促礦業法修法應盡速完成。
立院經濟委員會召委蘇治芬:「當然這個會期目前看起來的話是時間有點緊,但是只要出了行政院的大門,我覺得立法院我們這邊的配合就會很快,所以我想盡可能在這個會期的話,希望能夠出委員會的門。」
執政黨立委率先表態,但被環保團體視為霸王條款的法條能否如預期刪除,才是外界檢視指標。
像是第31條現行規定,如果礦業權展延限期申請案駁回導致業者損失,就能向相關單位請求補償,目前經濟部的立場傾向刪除,代表未來就算某個礦場被劃入生態保護區展延限期被駁回導致損失,業者也只能認賠。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礦業權就是有一個期限,你沒有道理說認為說期限到了我一定可以展延,如果這樣就好像礦業權是永遠的,所以我們認為你期限到了,然後不讓他展延,其實是沒有什麼好補償的,這樣也可以避免說主管機關在審查的時候,他為了顧忌說可能要賠錢這件事情而把一些其實應該要駁掉的,然後為了顧忌賠償而不願意去駁掉。」
亞泥公關經理蔡祐吉:「這個補償的原因是因為原本這個礦場的投資可能動輒數十億,它不是這個幾十萬、幾百萬的投資,那如果因為不是礦場本身的因素而被停工的話,適度的補償我們認為是必要的。」
亞泥呼籲,礦業法不該倉促修訂,更拿出研究單位監測數據證明,20年前和15年前的礦區已有100%和93%的綠化復育成效,亞泥也強調針對外界質疑,有三條土石流潛勢溪流通過礦區,但經過排水設計安全疑慮已不復存在。
亞泥公關經理蔡祐吉:「其實經過這個開採跟整個水道的調整之後,目前其實已經沒有所謂的土石流的潛勢溪流在,開礦到現在40年的時間,其實那個地方沒有發生過任何的土石流或者是山崩地滑的事件。」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我覺得是有必要說在那個礦權到期的時候,已經經過那麼長時間的開挖,應該有一個機制是讓它停下來再去檢討說這邊是否還適合再開挖下去。」
水泥是重要戰略物資,前瞻計畫軌道建設也需要水泥開採,但如何兼顧當地居民權益、降低環境衝擊,各方角力持續拉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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