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故發生在台北市內湖區,巷弄狹窄要會車,林先生當時都已經閃到邊邊,結果對方楊小姐卻沒有抓準距離,導致兩車發生擦撞,說好要保險理賠,雙方找員警來繪製現場圖,但楊姓女駕駛卻開始說,都是一旁的臨停車輛害她撞到車,要求要釐清肇責,只是說好要做筆錄,卻自行離開,連員警也連繫不上。
小巷子裡員警也到場了,雙方當事人、還有車也在原地沒動,因為發生擦撞事故。
當事人楊小姐vs.遭撞駕駛林先生:「我覺得對你很不好意思,我也不希望發生這種事。」
一開始對方好有誠意,還說會負責賠償,只是下一秒卻翻臉像翻書。
當事人楊小姐vs.遭撞駕駛林先生:「這有中線嗎?或著是他可以走嗎?你有沒有違規嗎?他僅靠路面右側,你覺得他有違規嗎?我不爭議他。那如果他沒有責任,那責任在?就是右邊停車的人。」
事故發生在台北市內湖區,當時因為左右兩邊都有停車,要會車就得閃一下,只是林先生的紅色小轎車都已經靠到邊邊,她還是沒有抓好距離,發生擦撞,板金烤漆都是傷痕。因為保險問題,找來警察協助繪製現場圖,結果楊小姐卻說,都是旁邊的車害她撞到,那些車主也有責任。
說好要做筆錄,但事後她卻先自行離開,林先生好納悶,因為得要製作筆錄案子才能成案,釐清肇責問題以及保險後續理賠,落跑不理,到底該怎麼辦?警方連繫了2天卻找不到人,當事人想找她,同樣也是。
回到事發現場,是個6米寬的小巷弄,要會車的確得要閃一下慢慢通過,一旁的臨停車輛不至於會阻礙通行,雖然事後楊小姐澄清,是有事先離開並非落跑,但當事人只是想問,到底要不要賠償修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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