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52歲的戴姓男子,被指控涉嫌在去年9月至今年1月期間,對鄰居的10歲女兒性侵得逞。女童在事後不斷詢問母親「懷孕會怎樣?」加上女兒正值發育期,發現她胃口和身形的改變,讓母親因此起疑,追問之後才得知道女兒被戴男性侵,憤而驗傷報警提告;不料戴男竟稱是「女童主動要求做愛」,遭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根據檢警調查,戴男的妻子因和被害女童母親熟識,2013年曾和她們一起承租一幢透天厝,女童和母親住在2樓,戴男一家三口則住在3樓,直到去年5月,母女倆才搬離透天厝另外租屋,但女童還是會在下課後到當地等母親下班。
就在去年9月時,戴男見有機可趁,將女童帶到3樓的房間內,命令她幫忙脫下自己褲子並逼其口交,但女童嘴巴緊閉而未得逞;同年10月到今年1月,戴男又趁女童等候母親下班之後,先後帶到房內性侵3次得逞。
直到今年4月,正值發育的女童月經延遲,加上胃口和體型的改變,引發母親的注意和起疑;加上女童也頻頻詢問「懷孕會怎樣?」這讓母親更覺得事情不單純,追問之下才得知女兒受辱,隨即驗傷報警提告。
戴男到案後坦承和女童發生3次性關係,但辯稱是「女童主動」,是對方摸他下體才會這樣做。但女童表示自己不知道什麼叫做愛,也不懂什麼是射精,還表示戴男那裡「流出黃黃的東西」,對於當時過程描述詳細,因此認定戴男性侵女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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