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突然煞車,造成後車撞前車,是故意的嗎?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去年8月開車出門,與騎車的洪姓男子發生追撞車禍,駕駛事後看了行車紀錄器,明明前方都沒有狀況,怎麼騎士緊急煞車,懷疑對方是否故意,不過警方到場前,騎車男子卻自行離開,事後到案辯稱是要閃車。車主在1年後接到公文,說要重新調查車禍原因,覺得委屈。
十字路口汽車才剛左轉,前方的紅衣騎士突然切進中線又緊急煞車,雙方發生小擦撞。機車360度迴轉一圈,幸好人沒事,但事後騎士人卻跑了,後方駕駛趕緊報警。
許姓駕駛說:「有沒有故意製造假車禍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這樣的行為,對我認定來講是故意的。」
懷疑對方故意煞車要製造車禍,但事後許姓駕駛摸摸鼻子自認倒楣,請保險公司理賠,以為肇逃車禍就此落幕。事隔1年,突然收到這封行車事故鑑定開會通知書。
原因是被撞的洪姓騎士,要釐清肇事原因,但事情發生在去年8月,事隔1年了才通知,已經過了追溯時效6個月。
一般來說,後車追撞前車,後車的肇事責任會比較大,但如果碰上前車故意或者無故煞停,肇事責任要由警方進一步釐清。
當時後車撞前車,警方表示如果前方沒有緊急狀況,突然急煞,騎士恐怕涉嫌危險駕駛,要挨罰6000到24000元,如果因為閃避車輛才急煞,後車肇事責任比較大。
只是這回發生追撞車禍已經報警,也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現在卻收到對方要釐清車禍原因,讓駕駛摸不著頭緒,當時前方到底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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