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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下屬「滾」起訴! 貶損名譽=公然侮辱

記者 游皓婷 / 攝影 吳建宏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1/12/09 12:0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滾」這個字,千萬不能拿來隨便罵人,要對方滾出去,小心可能挨告,退休半年的公共工程委員會參事溫智國,去年9月在一場內部會議上,對下屬連罵2次「滾」,挨罵的韓姓男子認為人格受損,告上法院,北檢2度不起訴,韓姓男子不服氣,堅持告到底,高檢署查過判例認定,「滾」這個字的確有貶損意味,檢方最後依照「公然侮辱罪」,起訴這名罵人的主管。

廣告片段:「滾,快滾出去,好。」

周星馳電影的吵架片段,也要對方滾出去,滾這個字,有民眾當玩笑話來用,卻有官員拿來罵人,因此挨告。

前公共工程委員會參事溫智國,去年9月初找下屬開會,列席的簡任技正韓聯甲,績效掛零,溫智國對著他說,「如果你不想開會,就給我滾出去」,當時眾目睽睽,韓聯甲反問「再說一次」,溫智國又一次叫他「滾」,連續被罵2次滾,韓聯甲自認遭到羞辱,一狀告上法院。

北檢原本2度不起訴,他聲請再議,高檢署查過相關判例,最後認定溫智國罵下屬「滾」,逾越分際、口吻嚴厲,已經侵害貶損名譽跟人格,發回北檢重新調查,最後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已經退休半年的溫智國得知消息,表示驚訝又無奈。

翻開國語辭典查「滾」字的解釋,的確代表罵人、趕人走的話,惡聲叱人離開,清代小說《紅樓夢》,也曾經在第96回寫到「快快的滾罷」。線上字典語音系統:「滾,滾。」

要別人「滾」具有負面含意,但也有民眾不滿鄰居開補習班,噴漆要對方滾出去,最後獲判無罪,主管碰到績效不佳的部屬,記得控制情緒,別講「滾出去」,要改說「請離開」,因為罵髒話會觸法,用「滾」字罵人也可能挨告 。

◎翻攝YouTube、網路

#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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