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叔叔!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自2015年12月開始,就和胞兄同住在樹林,期間也和哥哥同居人的12歲女兒互動不錯。不料他竟趁某次少女住院休養期間,趁機跑到病房內硬上;事後被害人哭訴「眼睛緊閉、手握拳頭」,女童家人一狀告上法院。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16年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29歲的郭男和哥哥同住後,因和哥哥同居人的12歲女兒互動不錯,對方也會稱他一聲「叔叔」。沒想到郭男在同月中旬,2度趁叫少女起床上學,並利用她盥洗回房之際對她性侵得逞;同月底又趁2人一同參加新北耶誕節活動回家後,趁家中無人之際又對少女伸出狼爪。
2016年1月,少女因盲腸炎住院治療,郭男前往探病,他趁少女和母親講完電話後,直接問少女「要不要做?」儘管對方拒絕,郭男仍強脫少女褲子在病床上性侵得逞。
事後少女的母親發現女兒和郭男的互動宛如情侶,甚至逛街時還會勾住他的手臂,覺得有異而追問女兒,她才坦承遭叔叔性侵。少女泣訴,雖然自己喜歡和郭男在一起,但卻很討厭被猥褻和性侵,每次對方做出這些動作,自己就會閉眼睛且手握拳頭隱忍。母親聽完後憤怒不已,向警方提告性侵。
法院審理之後,郭男否認犯行,但少女指證歷歷,加上少女並無誣陷對方的動機,認定郭男為逞私人獸慾卻嚴重傷害對方身心靈發展,事後也無悔意,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1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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