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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po文轟搶奪縱放 警:雙方互毆不提告

記者 徐慧珠 顧守昌 / 攝影 方志成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5/25 12:33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25 15:16

台南一名網友在臉書上PO文,說讀大學的姪子24日下午在大馬路旁被人持銳器割傷,還搶奪金項鍊,到場員警竟然還縱放嫌犯,文章搭配血流滿面的照片,引發網友熱議!警方趕緊回應表示,是楊姓大學生跟前女友的現任男友大打出手,拉扯中扯斷項鍊,並非搶奪,由於大學生拒絕搭救護車送醫,雙方一開始也互不提告,才在查驗身份後放人!


 

臉書上這張血流滿面的驚悚照片,PO文指出,讀大學的姪子光天化日之下,在大馬路旁被人公然持銳器所傷,還搶奪金項鍊,到場員警竟然放了嫌犯,引起熱議!不少網友留言大罵,警察竟然放走搶奪犯,也太讓人傻眼了吧?

朱姓男子:「女生現在跟我算男女朋友的關係,然後那個男的不想放她,發一些簡訊給我女朋友,說要讓我死什麼的,互毆的時候我(鑰匙)也還是拿著,然後有劃傷他的部分。」

拿鑰匙畫傷楊姓大學生的朱姓男子說,是因為被害人一直騷擾自己的女朋友,兩人相約到永康開元橋前談判,他擔心女友安危陪同前往,雙方一言不和打了起來,金項鍊則是拉扯過程扯斷的,根本沒有什麼搶金項鍊情事。
 

朱姓男子:「這邊都瘀青,我是比較看不出來有瘀青,額頭也是腫起來。」

永康分局副分局長章振國:「拉扯過程中有拉到項鍊造成,本案為單純傷害案件,非搶奪案,警方接獲報案後,有通知救護車協助就醫,民眾有表示不願就醫,而且不願提告,但事後該民眾已經有到本分局來提告,也依規定受理。」

員警強調,絕對沒有私縱人犯,也非搶金項鍊,網友千萬別跟著起舞污蔑警方,否則有可能吃上毀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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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銳器#割傷#金項鍊#互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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