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透明組織今(7)天公布2017年《全球貪腐趨勢指數》亞太地區 16國調查結果,台灣、澳洲和斯里蘭卡都是民眾少行賄,官員少貪污的國家。其中,台灣部分,問誰最有可能貪污?立委以49%選票奪魁、議員48%居次。
2017年《全球貪腐趨勢指數》(Global Corruption Barometer, 簡稱GCB),台灣部分,是由國際透明組織委託全國公信力民意調查公司做調查。主要的問卷題目包括:民眾對國內整體及各部門貪腐程度的感受、對政府反貪工作效能的評估、受訪民眾或其家人在過去一年中是否有行賄的經驗,以及參與反貪腐的意願。
廉政署表示,根據調查結果,我國與澳洲、斯里蘭卡為受調查國家中,民眾行賄的比率低的國家,其中79%的臺灣民眾認為他們能夠參與打擊貪腐並有所貢獻,僅次於澳洲的80%。
▼79%的臺灣民眾認為他們能夠參與打擊貪腐並有所貢獻。示意圖/Shutterstock
第一項,民眾對國內整體及各部門貪腐程度的感受:受訪者認為各類政府官員或領導者中,較可能涉及貪腐的人以立法委員(49%)最高、縣市議員(48%)居次,法官則是24%,超過傳統印象中的警察(18%)、一般公務員(16%)與稅務人員(13%)。
調查同時顯示,過去一年與公部門有接觸經驗民眾裡,送紅包或送禮物給公部門人員的比例不高,平均數為 6%,戶政人員甚至為零。有24% 受訪者認為法官可能涉及貪腐情形,但是只有6%的受訪者「在過去 1 年,有和法院接觸的經驗」,在這曾和法院接觸的6%人中,99%受訪者回答「從來沒有」送紅包或送禮給法官或是法院人員,來得到所需要的協助,調查結果有落差。
77%願檢舉貪污 53%願出庭作證
第二項,檢舉貪瀆的意願:在檢舉貪腐的意願方面,有 77%的受訪者認為,如果目擊貪污事件,個人有檢舉義務。有53%的受訪者認為,必要時即使需去法院作證,也願意挺身檢舉貪污事件。另外,47%的受訪者認為,多數人不願提出檢舉的原因,是因為擔心檢舉帶來的後果。
第三項、對政府打擊貪腐的表現:調查顯示,54%的受訪者對政府打擊貪腐的成效不滿意,29%受訪者表示滿意。有23%受訪者認為貪腐情況有減少,26%受訪者認為貪腐情況有增加,相較日本 28%、中國73%、香港 46%及南韓50%受訪者認為該國貪腐有所惡化的情況為低。
▼台灣過去7年貪污犯的定罪率達72.11%。示意圖/Shutterstock
貪瀆犯罪率降、定罪率升 打擊貪腐有成果
但是這項民眾的認知,與近期政府發佈的數據有落差。廉政署表示,統計我國貪瀆定罪率,自2009年7月至 2016年12月為止,因貪瀆起訴者 4,783 人,判決有罪者 3,449 人,定罪率達 72.11%。去(105)年 1 至 12 月則為73.7%。前後兩者比較,沒有下滑。
貪瀆犯罪率部分,2002年每 10萬人口中,有 4.8 人以貪瀆罪名起訴,2008 年最高為 6.4,之後大致呈現下降趨勢,至 2016年已降為 3.3。貪瀆犯罪率下降、定罪率提升,證明我國近年打擊貪腐確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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