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市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今天開庭。王光祿與95歲母親一同到法庭,他受訪時說,盼法官還原住民獵人傳統;王光祿友人說,王母還不知兒子被告,今天北上是想讓她多認識人。
王光祿在民國102年拿撿來的獵槍,獵殺山羌等保育類動物,遭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年6月徒刑定讞。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判決違法,向最高法院提非常上訴,王光祿暫緩執行。
最高法院今天早上9時30分開庭,首次網路直播,引起社會關注。
王光祿與95歲母親,在早上9時許抵達最高法院;他受訪時指出,媽媽常常需依靠兒子,因此他到哪裡,母親就會跟到哪裡,希望法官還給他們原住民獵人傳統。
王光祿母親則說,孩子很孝順,整個生活都會為她著想。
王光祿的友人則說,王母還不知道兒子可能判刑入獄,只告訴今天北上,是要帶她出來認識人,「假使讓王母知道兒子是因為拿東西給她吃就要被關,這就像拿刀子刺心臟般痛苦,所以一直不敢跟她說這件事。」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今天也到場;夷將指出,今天主要是有幾項論點,想向法官說明,其中,法院要審判狩獵文化時應尊重程序來審判,且基於野保法規定,傳統文化包含非營利自用,就像打獵孝順媽媽,這是布農族傳統文化,希望可做為法官參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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