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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守信用 完成3心願主動投案

記者 林韋龍 / 攝影 黃建國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1/10/14 12:2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市警方鎖定一名陳姓通緝犯,但這名嫌犯和警察許下3個願望,他要陪母親過中秋、還答應帶兒子去看牙醫,還要看百年國慶煙火,這些心願都達成他才願意投案;警方和陳姓嫌犯斡旋,願意等他,不去他家破門逮捕。他認為警察守信,在看完國慶煙火之後,終於乖乖到警局報到,創下警方用電話說服通緝犯到案的難得紀錄。

陳姓嫌犯乖乖銬上手銬,他被通緝4年,最後主動到警察局投案報到,為的是一個「信」字。

2個月前,台北市刑警大隊鎖定通緝的陳姓嫌犯,今年38歲的陳姓嫌犯,民國90年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到贓車,出車禍,肇事逃逸,6年又參加暴力討債集團,被查到槍,同年小孩出生、老婆卻跑了,沒到案說明,檢察官發布通緝。

找到人了,他又提出三大訴求,他要過中秋節、他要帶小孩看牙醫,還要看百年煙火,警察跟他斡旋。台北市刑大偵一隊長唐國強:「警方大致也是存著懷疑的態度,也數度在查緝他的行蹤。」

陳姓嫌犯其實每次換電話號碼,都接到警察打來的電話,他看逃也逃不了,警察又很有誠意的跟他談,還讓他完成3個心願,他終於主動踏進警局,創下警方用電話說服通緝犯到案的紀錄。

#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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