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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掏槍還後退? 資深特勤:為保持安全距離

記者 顧守昌 何宜信 / 攝影 林義邦 方志成 台南 報導
發佈時間:2016/10/13 12:24
最後更新時間:2016/10/13 12:50
圖/TVBS
圖/TVBS

警方盤查郭姓男子居然演變成開槍逮人,因為他早就是地方的頭痛人物,除了經常對鄰居爆粗口、作勢打人,還有多項前科,甚至光妨害公務就有3次,只是這次警方掏槍戒備卻還頻頻後退,畫面中感覺遭嫌犯步步進逼,警方氣勢弱了一截,但資深特勤人員說,其實這是為了拉出安全距離的必要步驟。


 

警方要制伏對方,當時都已經拔出槍枝邊喝斥對方,但畫面中卻還一邊後退,看起來像有些膽怯,到底有沒有問題?

高市特勤中隊小隊長張化龍:「要跟歹徒保持一個適當距離,一方面保護我們自己,一方面尋求快速反應的時間。」

從畫面來看,員警跟嫌犯相距約4到5米,根據警方用槍規定,如果嫌犯有攻擊性,就算徒手或手持鈍器,仍得保持約5公尺距離,如果對方持利刃,甚至得拉長到最遠10公尺,而嫌犯如果持槍或噴射型武器,還得找掩蔽避險危險,如果對方再不就範…。
 

高市特勤中隊小隊長張化龍:「警告完歹徒不聽指示的話、不聽警告,我們就射擊在非致命部位,常都選擇在手跟腳的位置。」

而這名嫌犯最後確實被打中大腿才被制伏,除了沒有致命性也較有利警方瞄準,甚至這次警方開槍,連鄰居也暗暗叫好。

嫌犯鄰居:「是滿造成困擾的,都會一經過就會隨便亂罵啊,大家就是會盡量避開啦。」

也難怪鄰居避之唯恐不及,因為45歲的郭姓嫌犯綽號叫「醉泉」,身材魁武,有傷害竊盜以及毒品等多項前科,加上至少3次妨害公務,早就是地方的頭痛人物,這次盤查時又發飆,警方只好開槍將他制伏,避免有更多人遭到波及。


 
#開槍#妨害公務#警察#員警#非致命部位#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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