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一名女員工,7月到倫敦出差時,老闆說為了降低花費支出,提議2人同房住宿,礙於老闆命令,女祕書默默接受,但指控老闆對她伸狼爪,讓她更生氣的是,英國警方以罪證不足為由,判這位老闆拘役,雙方返台後,老闆承認當時有發生性行為,但是兩情相悅、並非性侵,不過公司老闆娘,卻以無故曠職為由解雇女祕書,讓她憤而找上勞工局投訴,各方各執一詞,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
7月間新北市一間工廠,老闆和員工前往倫敦出差,爆發性侵疑雲!為了省錢,老闆要求男女2人共住一間房,當時女秘書心想,老闆應該不會動歪腦筋,答應了,2人出差第一天,就一起住在只有2張單人床的房間,事後女祕書指控當晚遭受性侵。
還說之後2天投宿其他飯店,老闆照樣伸魔爪,因為不敢反抗,轉而報警,英國警方隨即逮捕這名老闆,但因為缺乏罪證,只判拘役5天,回台後老闆向公司坦承,和女祕書在你情我願情形下發生性行為,強調不是性侵,而女祕書隨即遭公司老闆娘開除,原因是無故曠職。新北市勞工局長高寶華:「勞方認為她的解雇是跟性侵害有關,那資方是認為這個跟工作無關。」
說是老闆娘還跨海找上英國警方,但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女方出差期間還大肆購物,神情愉快,不像遭受性侵,各方說法紛紜,全案目前已進入調查。高寶華:「是跟她的工作表現有關,所以這個目前正在調查,會有進一步處理。」
假如違法開除員工屬實,就會對工廠祭出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