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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匝道口!危險賣便當 就像國道「得來速」

記者 黃子倩 謝古菁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7/22 13:4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22 14:36
圖/TVBS
圖/TVBS

車來車往的國道三號苗栗苑裡交流道南北匝道出口,竟有攤販頂著烈日穿梭在車陣中賣便當,很多大車駕駛停下來買便當後,立刻上高速公路,畫面現象環生,加上大車駕駛很可能都邊開車邊吃便當也很危險,警方派員驅離違規攤販,並表示如果有業者在路邊違規擺攤,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元罰款,而貨車駕駛如果邊開車邊吃便當,也可依危險駕駛最高罰款2萬4千元,吊扣牌照3個月。

交流道南北匝道口有輛大卡車打左轉燈停靠路邊,看到大車停靠,戴遮陽帽的女子馬上跑過去,一手收錢、一手交便當;再觀察一陣子,狀況更誇張,這回大卡車停靠在右側,賣便當的女子只好左顧右盼,快速跑過馬路交貨。

 

賣便當攤販黃小姐:「大家也是為了生活。」

這些險象環生的畫面出現在苗栗苑裡交流道,賣便當的攤販在路邊直接架了遮陽用的雨傘,還有幾張椅子、保溫用的保麗龍箱,就在匝道口交易,看起來就像是國道「得來速」。

在這賣便當的黃小姐說,他是自助餐店的受雇員工,賣的便當有雞腿或滷肉一個都60元附湯,跟國道收費站動輒上百元的便當價格相比,便宜許多,每天中午大約可以賣100個;在這裡賣便當,她也覺得很危險,甚至還被開過罰單,但罰單都交給老闆娘處理,不過大部分的駕駛買了便當就繼續上路,如果邊開車邊吃便當,模樣也很危險。
 

通霄分局五組組長蔡文欽:「這個部分我們請轄區派出所,針對違規設攤的部分加強取締。」

警方指出,業者在路邊違規擺攤可依法處1200元罰款,而如果有駕駛行駛在國道邊開車邊吃便當,則可依危險駕駛,最高可罰2萬4千元,並吊扣牌照3個月。

#國道#便當#罰款#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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