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日發生一起車禍意外,一名婦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馬路,結果被疾駛而來的公車當場撞倒,頭部受到重創、肋骨骨折,最後甚至卡進公車底盤,送醫後還在加護病房觀察中,警方查出,公車當時時速50公里,並未超速,婦人突然穿越馬路,公車來不及煞車才會撞上,但雙方責任歸屬,還必須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
晚上6點半,台中市台灣大道剛好是下班潮,塞車嚴重,不過開在公車專用道的302號公車一路順暢,突然間左手邊衝出一個人影,碰的一聲。
公車駕駛根本來不及踩剎車 ,黑色衣服的婦人被撞倒後還向前翻滾了好幾圈,最後卡進公車底盤,路人看到趕緊打119求救,好幾名救護人員搶救卡在底盤的婦人,公車右前方擋風玻璃被撞成蜘蛛網狀,地上還留有婦人的血跡,頭部撞擊受到重創,人被捲進底盤後肋骨也骨折,緊急送醫,還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1日晚上台中這輛從台中火車站開往東海別墅的302號公車,行經大遠百前的台灣大道時,這名婦人疑似求方便,直接穿越馬路,甚至還穿越公車專用道,當場就被高速行駛公車撞個正著。
第六分局交通小隊小隊長蔡侑宸:「公車駕駛雖然看到後雖然立即踩剎車,可是仍然不幸撞上該名婦人,造成該名婦人頭部重創、昏迷。」
警方從行車記錄器研判,婦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馬路,可以開罰300元罰緩,而至於肇事責任還需要調閱路口監視器,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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