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份文件引發軍方濫權搜索疑雲,台北憲兵隊日前偵辦228機密文件外流案,搜索魏姓民眾住家,查扣文件,依被告身分函送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上午傳喚保防處組長,調查文件是否屬於機密,另外台北地檢署也連續兩天,一共傳喚11名軍士官,釐清要求魏先生簽下「自願同意搜索」公文書的過程。
辦案引發爭議,台北憲兵隊前隊長呂正芳遭調職後,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北檢說清楚講明白。
檢方約談呂正芳,跟另一名汪姓證人,要釐清5名憲兵隊員進入魏先生家執行搜索查扣文件,是隊員擅自主張或是主管決定,尷尬的是,軍方疑似沒有錄影魏先生簽名同意搜索,律師也說,魏先生忘了何時簽名。
魏先生律師施嘉鎮:「如果那一張搜索同意書上,有他的這個指紋印捺,就不會是在車上所印捺的。」
連續兩天,台北地檢署偵辦憲兵隊濫權搜索案,以證人身分傳喚魏先生,軍士官部分累計11人,而士林地檢署也針對憲兵隊查扣的文件,將傳喚被告魏先生,查是否涉及洩密跟贓物罪。
上午先傳喚保防處組長余明達、保密組組長施生輝,釐清三份228公文的機密等級跟真偽,兩人揮揮手低調快閃,軍方則回應,偵訊時魏先生提出來源,才會簽發獎金,但跟當事人說法不同。
遭搜索被告魏先生:「我只能告訴你,他(憲兵隊)當初要拿1萬5給我的時候,我是跟他講堅決我說我不要,我要走法律途徑還我清白,報警是為了要調監視器畫面,因為我以為是什麼怪怪的詐騙,因為我問他姓什麼,他們都不講啊。」
魏先生說軍方一邊說他有罪,一方面又給獎勵,軍方的矛盾做法,也讓不夠週延的搜索方式再添爭議。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