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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擦撞! 警要求停路邊竟遭民檢舉挨罰

記者 洪彩綸 高嘉甫 / 攝影 李延智 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5/11/21 14:1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開車發生擦撞,處理員警要求民眾把車暫停路邊,沒想到事後卻收到紅單,新北市一位陳小姐碰上這離譜狀況,她向派出所投訴,沒想到警方還要求她必須自行舉證,繁瑣手續讓她氣炸,痛批擾民,但員警表示,交通事故和檢舉違規,雖然在同一個分局,卻分屬不同單位,要釐清原因確認是否屬實,就得民眾提供證明。

銀色小客車停在紅線上,卻被拍照檢舉違規停車,車主得多收一張紅單,無奈喊冤。

投訴車主陳小姐:「自己撞到別人車,我要理賠,而且還是保時捷,但是我後來又收到一張罰單。」

記者高嘉甫:「員警抵達事故現場,要求2位車主先把車停到路邊,而這時候檢舉達人經過,也就剛好拍下2輛車停在紅線上的照片。」

明明是車禍暫停,怎麼還挨罰,車主向派出所投訴,卻還得自行舉證,非常生氣。

投訴車主陳小姐:「他叫我們去他們警局,填一些有的沒的單子,就類似在申請、類似去申訴,我說我為什麼要申訴。」

一般車禍事故,為了避免阻礙交通,車輛大多被要球暫停路邊,但仔細看這張照片,應該被民眾拍下來,前方還有機車後照鏡,應就是俗稱小蜜蜂不知情的民眾拍照檢舉的,警方強調案件處理分屬不同單位,想銷單必須靠民眾配合提供證明。

中和一分局交通隊副分隊長鄭偉廷:「我們會請他出示事故聯單,跟我們製作的相關的一些表格,我們會核對是否屬實。」

警方表示,事故只要成案都有紀錄,會協助釐清,只是配合程序調查,卻多吃一張紅單,還得透過繁瑣手續才能消單,難免遭怨擾。

#紅單#暫停#派出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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